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實施)、《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條例》(2022年9月23日)、《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42號)等要求,進行項目信息網上公開,具體如下。
一、項目概況
石景山區黃莊村43號北側地塊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區八寶山街道,地塊總占地面積為67317.63m2。本次調查的黃莊村43號北側地塊二期調查范圍(以下簡稱“調查地塊”)占地約 1.65萬m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中“第四章 風險管控和修復”的“第三節 建設用地”里明確提出:“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由《石景山區黃莊村棚戶區改造項目規劃綜合實施方案》(2021年10月)可知,調查地塊后續將主要規劃用于一類建設用地,包括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中的公園綠地中的社區公園(G1)等。2023年8月,委托北京市科學技術研究院資源環境研究所對調查地塊進行土壤和地下水環境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工作。
二、調查報告主要內容
依據《北京市地方標準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與風險評估技術導則》(DB11/T656-2019)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開展調查地塊初步調查工作。通過污染識別、現場鉆探采樣、實驗室檢測、數據整理分析,完成調查地塊報告編制和評審備案工作。調查報告具體內容如下:
調查地塊現場采集并送檢土壤樣品66個(含7個平行樣),地下水樣品5個(含1個平行),土壤氣樣品4個(含1個平行)。土壤中重點關注(96種指標):①GB36600-2018 標準中基本項(45項);②其它重金屬、有機物、無機物等特征指標共51種。地下水中重點關注(70種指標):①GB14848-2017 表 1 標準中常規項共35種(除放射性及微生物指標外);②其它特征指標共35種(重金屬、有機物、無機物等)。土壤氣中關注指標(7種):石油烴、甲基叔丁基醚以及苯系物。經比對本次調查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選用的篩選值,結論如下:
(1)66個土壤樣品中的96種指標都未超過國家標準《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表1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及本次調查選用相應的篩選值。
(2)5個地下水樣品中的66種指標都未超過國家標準《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Ⅲ類水質標準及本次調查選用相應的篩選值。4個感官性狀及一般化學指標(色度、濁度、鐵和鋁)存在超Ⅲ類水質標準現象。
(3)4個土壤氣樣品中的7種指標都未超過本次調查選用相應的篩選值。
綜上所述,黃莊村43號北側地塊二期調查范圍污染風險總體可控,不屬于污染地塊。
三、編制單位和聯系方式
報告編制單位:北京市科學技術研究院資源環境研究所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李工 010-62404602
四、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間,對上述公示內容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反饋,個人須署真實姓名,單位須加蓋公章,并留電話。
聯系人:張博君 聯系電話:010-88608817